壹、前言
學校是學生學習與生活的主要場所,學校環境與氣氛不僅會影響學生課業的學習,對於學生的氣質與表現具有潛移默化的效果;當教師都以正向管教的方法來輔導學生,校園中的氣氛是理性、溫暖、關懷,沒有責罵、大聲斥責,校園公布欄中沒有一堆的記過、警告公布,當教師正向、積極,就不容易發生師生對立與衝突,教師與行政以友善校園的方式經營學校(王韋鈞、陳敏銓,2020)。對於學生輔導與管教問題常常令學校老師、輔導人員相當頭痛;處理學生的行為偏差與管教問題,如霸凌(不涉及傷害)、逃學、上課吵鬧等,應該循心理輔導、教學關懷與教育管理的方向去處理;每個學生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個體都有其獨立的生長環境與成長背景。因此,每個事件的發生都有其背後的故事,負責其教育工作的老師、學校都應予尊重,並盡力協助其正常發展(諄筆群,2021)。英國政府已於2021年7月19日宣布解除防疫規定,英國學界呼籲應持續關注學生心理健康議題,並留意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學生身心之影響;因應疫情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影響,英國教育部亦補助學校辦理全校教職員工的培訓,希望提升第一線人員對於學生情緒狀態的應變與辨識能力,判斷面臨高風險心理議題的學生特徵,而實現全學校的預防體系(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a)。法國各級中小學於2022年9月初全面開學,共計約有1,210萬名學生重回校園上課;處在令人焦慮的社會、經濟、環境脈絡下,中小學生的精神健康實在令人堪憂;就目前各級中小學的情況來看,疫情的確大大地導致青少年身心不適的狀況;經過兩年多的疫情衝擊後,法國各級學校都希望盡快恢復校園的正常運作,因為部分人士認為似乎正是疫情期間各項改革措施帶來困擾(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a)。本篇文章蒐集與整理英國和法國近年來在中小學學生輔導與管教方面提出的相關規範或計畫之國際教育訊息,以供國內參考。
貳、英法中小學學生輔導與管教之相關規範或計畫
一、對於招收中小學學生的輔導機構訂定規範
在英國的教育系統中,利用學校正規教育以外的課後時間提供學 生額外的輔導,稱為輔導教育;然而,英國的輔導教育有別於我國的各類補習班或私人家教;兩者的差別在於,第一,英國補充教育機構的目的不只是學科上的課後輔導,還包含語言、運動與文化活動等可以幫助學習者融入社區與英國社會的課程;第二,輔導教育機構不限於私人家教或營利機構,還包括社區中心、學校或非營利組織租借的專用場所等提供各類課後學習機會的單位;英國輔導教育的目的在於提供課後學習的機會,即使是有提供課業輔導的教育機構也多以非營利機構為主。對於招收中小學學生的輔導機構,英國政府在2015年根據《2004年兒童法》第二章第11條規定,訂出招收兒童與青少年的教育機構必須符合場所安全的規定;該些措施包括:1.建立傾聽的機構文化並且多了解兒童與青少年的需求;2.配置充足的人力,且聘僱過程應切實履行人員背景調查程序;3.應建立對教職員工/志工的監督、培訓、評鑑的機制;4.教職員應當充分了解該機構的場所安全措施與程序,且熟知保護兒童的相關處置;5.建立教職員工或志工面臨法律訴訟的因應措施;6.應向地方主管機關或管理與兒童相關業務從業者的團隊提供教職員工/志工的資訊,且確實審核教職員工或志工的「無犯罪紀錄證明」資訊;7.鼓勵員工分享對兒童或青少年安全有潛在危害的資訊,且對揭露資訊的員工給予充分的支持,以及建立明確的舉報程序;8.明確界定安全措施的責任歸屬;9.機構的管理團隊應承諾保障兒童與青少年的安全;10.與其他專業團體分享資訊;另外,對於提供中小學生(5歲至16歲)課後輔導的教學人員,英國政府規定必須取得「第三級補習教育類別教學證書」;該教育證書的取得必須完成共150小時、15個學分數的課程,且通過最終的能力測驗(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18)。
二、全國課業輔導計畫之檢討與改進
英國國會教育委員會於2022年3月中旬調查指出:「教育資源不均的傳染病」(epidemic of educational inequality)正在弱勢學童中蔓延;此報告指出,自疫情以來,弱勢學童面臨了教育資源地域分配不均、輟學、心理健康等問題;在教育委員會報告中,國會議員將問題指向英國教育部主導的「全國課業輔導計畫」(National Tutoring Programme,簡稱NTP);國會議員稱「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的實施 不但未讓弱勢學童受益,反而加深了教育資源分配上的差距。國會議員建議英國教育部應該全面檢討「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的效益,甚至考慮終止與荷蘭合約承攬公司Randstad的合作(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
英國教育慈善機構Sutton Trust指出「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理應撫平教育上的城鄉與貧富差距,然而英國教育委員會調查發現,自 2020-21學年開始實施以來,「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的執行率在城鄉有顯著的差別;「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的執行率在西南英格蘭地區將近100%、東南英格蘭地區為96.1%,然而在偏鄉地區的北英格蘭只有59%左右的執行率。全國課業輔導計畫由合約承攬公司Randstad執行網路平臺與網路教師篩選,但因Randstad缺乏教育經驗,學校教育人員對其複雜的行政申請流程以及教學品質頗有微詞,學校教師們抱怨不僅網路平臺不友善、師資品質不佳,肯特郡跨學院信託基金執行長Garry Ratcliffe指出,Randstad曾在課程開始前10分鐘才告知找不到合適的教師,更不諱言地指出,「全國課業輔導計畫」對教育資源不豐的肯特郡學生和教師來說是一場災難。國會教育委員會呼籲,教育部「全國課業輔導計畫」以及合約承攬公司Randstad應想辦法改善缺課率過高的問題,並將這些幽靈學童納入輔導計畫。國會議員建議「全國課業輔導計畫」方向應即刻調整,合約承攬公司Randstad若不能協助解決弱勢學童學業與執行效率不彰的問題,英國政府應與其解約(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
三、提出校園霸凌新法案,試著推動打擊校園霸凌計畫
法國國民議會於2021年12月1日針對校園霸凌新法案進行了一讀表決。在法國政府的支持下,該法案以69票一致通過,5名左派議員選擇棄權。提出該法案的「民主運動黨」(MoDem)議員巴拉南(ErwanBalanant)表示:「首先我希望利用刑法來明確傳遞一項禁令,同時也可以作為教育防範行動的基礎。」他補充說道:「這項法律的目的不是要把孩子送進監獄,少年司法制度的存在會考量犯罪者的年齡和判斷能力。但刑法訂定了一個社會的價值體系。」國民教育部部長布朗凱(Jean-Michel Blanquer)指出:「由國會議員就此問題進行立法,傳達的是一項強而有力的訊息。」此外,他也認為打擊校園霸凌問題「需要整個社會動員起來」。就法國而言,將近十分之一的學生有相關困擾,社群網站的推波助瀾使得此一問題更為惡化。法國有六個學區從兩年前開始試推動一項名為「燈塔」(Phare)的打擊校園霸凌計畫,目前則正在向全國推動(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
法國目前雖有防制校園霸凌的機制,校園霸凌新法案的目的則在於補足刑法面向。大學以下公私立校園的學生或教職員都要受到相關規範。該法案規定,若是霸凌行為導致受害者在少於或等於八天之間完全喪失工作或學習能力,處3年有期徒刑及45,000歐元罰款;倘若受害者自殺或試圖自殺,則將處10年有期徒刑及150,000歐元罰款。在教育現場,防制校園霸凌的相關協會則不贊成運用刑法來制裁。 在一份聯合聲明中,「反校園霸凌資源與研究中心」主席貝雍(Jean-Pierre Bellon)和「瑪莉詠伸出援手協會」創辦人弗雷斯(Nora Fraisse)都表示,將刑法的鎮壓功能用於校園霸凌稍嫌過度,更何況「懲罰施暴學生的法條對於群體的風氣不會產生絲毫影響。」在國民議會中,將校園霸凌納入刑法懲處範圍也引起了爭辯,畢竟相關行為目前已經可以用精神騷擾的輕罪形式加以懲罰。霸凌同學的孩子不一定要面對法律訴訟,而是可以接受「認識校園霸凌風險」課程。此外,該法案也規定社群網路必須控管校園霸凌內容。這項措施讓許多議員對法律的效力範圍感到很懷疑。除了刑責,該法案還列出一系列預防措施,比方說教職員培訓、每年固定向家長提供相關資訊、學校具備校園霸凌處理程序的義務(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
四、推動行為樞紐計畫
英國教育大臣Gavin Williamson近日向媒體公開說明學校應禁 止學生於上學期間使用手機,主因在於疫情期間長時間的在家遠距學 習導致學生缺乏紀律與秩序,將影響學生的行為表現。科技在封城期 間並未能有效維持學生學習,手機的使用反而可能促使網路霸凌的發 生,不當瀏覽社群媒體網站也可能影響學生心理健康;使用手機也占去學生原本從事運動以及良好課外活動的時間。隨著英國逐漸解封, 學校應該要矯正學生的脫序行為以免影響學習。Williamson說明學校 可以制定個別規範,但他認為學生在上學期間不應該使用手機,教育 部也會支持執行禁用手機政策的校長,英國政府後續也將就如何協助 校長推動校園禁用手機相關事項進行諮詢(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b)。
為協助學校導正改善學生行為,英國教育部投入1千萬英鎊推動行為樞紐(Behaviour Hubs)計畫以推廣良好學生行為的最佳實務,這些計畫是由22所在行為與紀律方面享譽盛名的標竿學校針對其他待改善學校提供建議及相關協助,包括解決個別班級破壞秩序的學生行為問題以及學校層級的管教措施如禁用手機及保持走廊安靜等,該計畫於2021年的夏季學期推動,這段期間恰巧也是規劃用以提供受疫情影響部分學生額外的課業輔導協助。英國教師團體NASUWT teachers’ union對教育大臣的聲明表達支持意見,該團體長期以來支持校園禁用手機以減少分心及社群媒體的霸凌,該團體秘書長Patrick Roach指出部分學校確實需要額外的支持以維持良好的學生行為(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b)。
五、研訂拯救失學孩童計畫
在法國,失學孩童主要集中於幾個不同的人口範疇類別中,不過他們大部分皆來自居無定所的家庭,因此難以針對他們進行確切統計調查,只知這些失學孩童都屬於法國9百萬名生活拮据不穩定的人口。一般來說,這些3歲至18歲的小孩通常沒有固定且持續的居所, 然而直到2020年以前,居住證明一直都是法國學校註冊時的應繳必 要文件。這對那些生活在貧民窟的家庭、居無定所且自力更生的未成 年人、流浪家庭的小孩,或那些被迫不斷在各個過渡性社會住宅中轉 介的「遊牧小孩」來說,必須繳交居住證明文件才能註冊,是一項難以達成的要求。自2020年起,法國學校註冊之程序允許學童父母以出具居所聲明切結書,代替原本要求的法定居所證明。但各市府相關負責人員常因不了解新法令,而未遵行這項措施。然而尚有其他導致孩童無法上學的困難,以及註冊後卻難以繼續就學的問題。部分原因是被學校開除(平均造成學童6個月的失學狀態),或者對某些無固定居所的小孩而言,經常是由於交通通勤費用、或住處離學校過於遙遠的關係。這些失學孩童中,許多人對於融入學校感到苦惱,甚至成為校園霸凌騷擾的受害者(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b)。
為了改善這些失學孩童的處境,相關調查報告強烈建議必須集結所有社工、協會組織及政府公共服務的力量,進而研擬出一套共同合作的解決辦法;期望透過前述三方互助,降低解決問題的公共成本,且不須透過冗長的修法途徑。這些多元解決辦法包括:嚴格遵守2018年1月25日涉及貧民窟的行政命令,亦即在進行驅逐前,必須進行家庭的社會影響評估,這主要是為了不要影響孩童的就學權益;改善孩童參與營養午餐、校外活動、交通通勤的條件;強化「新住民學童教育中心」機制,其主要協助新住民學童的法語學習與生活適應;增加教育事務協調員之職位。根據住宅與居住事務跨部會小組表示,目前法國政府已經開出45位教育事務調解員之職缺,這些調解員的主要功能在於強化協調各個需要協助之家庭與行政機關之間的溝通(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b)。
上列英法中小學學生輔導與管教之相關規範或計畫,可供參考之處包括:英國政府對於招收中小學學生的輔導機構,訂出招收兒童與青少年的教育機構必須符合場所安全的規定(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18)。英國教育部推動的行為樞紐計畫,是由一些在行為與紀律方面享譽盛名的標竿學校針對其他待改善學校提供建議及相關協助(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b)。法國有六個學區試推動一項名為「燈塔」的打擊校園霸凌計畫(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法國政府為了改善失學孩童的處境,提出的多元解決辦法有:嚴格遵守涉及貧民窟的行政命令;改善孩童參與營養午餐、校外活動、交通通勤的條件;強化「新住民學童教育中心」機制,其主要協助新住民學童的法語學習與生活適應;增加教育事務協調員之職位(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b)。
參考文獻
王韋鈞、陳敏銓(2020)。從中小學生權利救濟的解禁談學生的輔導管教。臺灣教育評論,9(10),227-245。
諄筆群(2021)。學生輔導與管教適合請警察介入嗎?點教育,3(1),6-7。
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校園霸凌應否納入刑法規範,法國議會進行表決。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a)。法國中小學2022年9月全面開學,部分學生倍感壓力。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b)。法國政府提出拯救「失學」孩童計畫。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18)。英國招收中小學學生輔導教育機構的相關規範。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a)。英國教育學界呼籲注重學生心理健康議題。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1b)。英國政府將於2021年夏季推動「行為樞紐」計畫以推廣校園輔導管教最佳實務。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2022)。英國國會檢討弱勢學童教育資源分配問題。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附加檔案
- 英法中小學學生輔導與管教之相關規範或計畫.pdf(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