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教科書研究中心將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至4時辦理1場院慶系列活動,主題為人權重要議題增能講座:「適當生活水準」簡介。
由本院李仰桓助理研究員兼代中心主任擔任講者,將以實際的案例,解釋什麼是「適當生活水準」,以及如何以人權的觀點分析「適當生活水準」的具體內涵。
歡迎踴躍參加。
辦理地點:臺北院區607、608會議室
辦理時間:113年2月23日(星期五)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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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多個聯合國人權條約提出人人享有適當生活水準的權利(right to an adequate standard of living),其內涵涉及食物、衣著、居住與社會服務等民生問題。一般而言,如果某些人民的經濟能力無法支應其基本生計所需,似乎都透過慈善救濟或扶助的方式加以因應。然而,在人權的架構裡,維持適當生活水準是一項基本人權,這意味著政府有義務制訂政策,保障人人得以在有尊嚴的前提下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這場講座將以實際的案例,解釋什麼是「適當生活水準」,以及如何以人權的觀點分析「適當生活水準」的具體內涵。
課程將從介紹經濟社會權利的性質開始,並以此為基礎帶進對「適當生活水準」的介紹。其次,由於臺灣社會相當關注居住權的議題,因此本課程後半部分將聚焦於居住權相關案例,如新莊樂生療養院與新店瑠公圳老屋的拆遷爭議,以及遠洋外籍漁工的生活狀況等,做為進一步理解適當生活水準的基礎。